《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办发〔2023〕19号)第24条规定“对年度单品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省重点新产品,按年度实际成交额的5%给予开发企业奖励,单品奖励上限50万元;有多个产品的,每户企业每年奖励合计最高300万元”。
2022年《黑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简称《改革方案》)出台以来,省科技厅不断优化科技计划体系,完善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机制,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布局专项,全链条一体化部署研发任务,着力构建产业需求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体系,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