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简称“省民促会”)是由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设立,经黑龙江省民政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省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综合类经济社会团体,行业管理部门为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建机关为中共黑龙江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民促会是黑龙江省唯一一家具有民营经济理论研究资质的新型高端智库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创新型资源平台,是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全国“四好”商会、全省5A级社会组织、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省第十二届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单位、省第十二届工商联团体会员,也是首家通过ISO9001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社会组织。现有会员单位3000余家,涵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覆盖全省十三个地市。
省民促会践行“以志愿求公益,以自律求发展”的初心使命,以破解龙江民营经济偏弱问题为工作导向。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为宗旨,以“研究民经济发展、促进民营企业腾飞”为己任。在政府、行业、企业和企业家之间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工信厅的具体业务指导下,着力打造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四个经济发展新引擎,全面实施智力服务、赋能服务、陪跑服务和深化落地服务,当好企业的“服务员”,为企业发展和产业振兴、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了大量有益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省民促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相关工作部署和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助力“六个龙江”和“八个振兴”建设,积极听取龙江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主动为民营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不遗余力推动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为龙江振兴发展注入新动力。省民促会以政府、行业、企业和企业家的需求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工信系统的整体优势和资源整合优势以及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全国先进社会组织作用,始终坚持破解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培育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的工作目标。省民促会始终坚持以党建为总引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搭建“十大服务平台、五大服务体系”,为会员企业提供优质的“引资、引销、引人、引智、引术”服务,并在全省实施创新孵化系统“万千百十一”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数字经济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全省“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成长服务工程”行动计划,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年专项行动工程,不断提升会员企业的满意度,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使民营经济成为黑龙江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最具活力的增长点,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