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ONGJIANG BANK CORPORATION ,简称龙江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9年11月27日批准,在原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大庆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三行一社)的基础上合并重组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注册资本37.2亿元,总行设在哈尔滨市,下设哈尔滨分行、齐齐哈尔分行、大庆分行、牡丹江分行、七台河分行、黑河分行、佳木斯分行、伊春分行、鹤岗分行、大兴安岭分行、双鸭山分行、绥化分行、鸡西分行13家分行,现有营业网点156个,从业人员5959名。行标说明:龙江银行的标志以张弓凝神的龙形和字母B(bank 银行)所组成正形,一镂空的江字为辅型,突出品牌名称。
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建设具有国内先进公司治理水平的现代金融企业作为重要工作目标,不断强化公司治理建设。
一是搭建了“三会一层”的组织架构,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建立起以股东大会的核心的权力机构,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决策机构,以监事会为核心的监督机构,以经营层为核心的执行机构,相互制衡,分工协作,共促发展。创立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2人。经营层由6名高管组成,其中行长助理2名。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6S)委员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两个委员会;高级管理层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考评委员会、产品开发与营销委员会、信贷审批委员会、农业金融等五个委员会。
总行设在哈尔滨市。下设总行营业部和齐齐哈尔分行、牡丹江分行、佳木斯分行、大庆分行、双鸭山分行、伊春分行、七台河分行、鹤岗分行、黑河分行、大兴安岭分行、鸡西分行绥化分行12家分行,现有营业网点136个,员工总数4000余人。
总行机关内设机构共2办、11个条线。主要是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业务条线分为前、中、后台,其中前台5个条线包括三农业务条线、小企业信贷中心、公司业务条线、个人业务条线、金融市场条线;中台3个条线包括资金财务条线、运营管理条线、风险管控条线;后台3个条线包括人力资源条线、科技条线、综合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