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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支持做“加法” 业务流程做“减法” 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10-24 11:12:23 点击次数:10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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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我们需要通过境外账户完成收款,再将资金汇回国内,汇款时间周期长,且资金结汇需要向银行提供的证明材料多。现在,从境外消费者付款到收到人民币货款的时间缩短到2至3天,大幅提高了我们的运营效率。”近日,主要在某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电商平台上销售日用品的跨境电商个体商户李某对《金融时报》记者感慨地说,在注册成为电商平台个体商户后,只需要绑定店铺,对接平台的支付机构便可自动获取订单信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

  上述跨境电商个体商户经营取得新发展的背后离不开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的有力支持。近年来,为支持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深化外汇便利化改革,统筹发展与安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政策支持上做“加法”,在业务流程上做“减法”,为企业从事对外贸易活动“降成本、增绩效”,不断提高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

  推动优质企业降成本增效率

  某外贸企业产品出口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每年收汇近百笔,享受优质企业便利化政策后,企业实现收汇业务“秒申请、分钟办”,跨境结算效率和资金到账速度明显提升;某运输物流企业具有跨境支付量大、业务笔数多的特点,在被纳入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支持范围后,直接通过网银端提交付汇指令,单笔业务处理时间缩短至10分钟以内,人力资源消耗大幅降低,业务办理效率明显提高……

  促进经贸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一环。对于外贸企业来说,高效便捷的跨境贸易结算对其长远发展尤为重要。记者了解到,为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提质增效,2019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在各地实施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对诚信合规、信用优良的银行,在贸易收支办理手续等方面赋予其更多的自主权,帮助优质企业“降成本、增效率”,逐步构建起银行分级、企业分类的精准化信用管理机制,推动形成“越诚信、越便利”的市场环境,目前,该便利化政策已在全国范围实施。截至2022年末,累计办理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相关外汇便利化收支业务4000多亿美元,进一步优化了“一带一路”营商环境。

  在提高贸易收支电子化水平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积极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通过科技赋能,不断提升电子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让企业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一方面,便利企业外汇政务业务线上办理。简化名录登记业务材料和办理流程,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国家外汇局数字外管平台,支持企业名录登记全流程“网上办”。实现企业贸易外汇业务报告在线办理,降低企业“脚底成本”。另一方面,提升银行外汇业务办理电子化程度。鼓励银行为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时审核电子单证,实施结算业务全流程线上化。银行可通过“信用中国”“单一窗口”以及国家外汇局数字外管平台等多渠道查询企业分类信用和进出口信息等,丰富银行真实性审核手段。

  此外,为推动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2020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税务总局推动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网上核验,持续推进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跨地区、跨银行网上核验,便利“一次备案、多次付汇”。税务备案电子化进一步优化企业付汇流程,为共建“一带一路”相关企业节约服务贸易对外付汇时间和成本,同时有效解决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唯一性问题,丰富了银行真实性审核手段。

  助力贸易新业态规范发展

  近年来,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为更多中小外贸企业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市场提供了新的机遇,激活了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国家外汇管理局秉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聚焦贸易新业态“小额、海量、电子化”的交易特点,为企业跨境交易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经常项下资金结算服务,助力更多中小微电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便利更多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

  “平均一个工作日内即可‘足不出户’完成收结汇,非常便利。”某主要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出口建材产品的企业对银行跨境资金结算模式频频“点赞”。记者了解到,以往该企业通过电商订单出口产品后,需要在银行提交纸质材料才能办理收结汇。2022年,该企业合作银行具备审核交易电子信息资质,并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系统直联。银行在平台自动采集企业交易电子信息后,即可为企业办理相关资金收付,企业便利程度大幅提升。

  上述案例只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拓展贸易新业态主体结算渠道,支持支付机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为企业提供经常项下结售汇和资金收付服务的一个缩影。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目前,已有38家支付机构及银行可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累计办理跨境电商外汇收支53亿笔。

  与此同时,为便利中小微贸易新业态企业资金收付,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内个人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贸易新业态外汇结算,无需开立专门的结算账户,能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此外,为优化市场采购便利结算,针对市场采购贸易“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的特点,国家外汇管理局优化市场采购结算机制,支持银行依托市场采购联网平台记录交易信息,为市场采购商户办理收结汇,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便捷开展贸易结算的需求,并节约结算时间及汇兑成本。“银行为我们开立境外采购商外汇结算账户后,可按需自主在市场采购平台上完成结汇操作,资金结算更加方便快捷。”境外某常驻义乌市负责日用百货采买的采购商对记者说。

  谈及下一步在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方面的计划,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开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结算业务,响应企业的合理创新外汇诉求,助力跨境电商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规范发展。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作者: 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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