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委托贷款
定义: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我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的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产品类型:收取手续费的中间业务。
申请对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等。
客户贷款期间:委托人和借款人双方共同商议后由委托人确定,并在《一般委托贷款合同》中载明,但须符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有关规定在线咨询
产品说明:
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我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的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费用:
放款金额*0.3%/360*约定的天数,最低人民币2000元或等值外币。
申请条件:
委托人和借款人就一般委托贷款条件达成一致后,共同向我行提交相关申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