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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动态】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2026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 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1 09:36:00 点击次数:523 次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各部门,省属公办本科高校,中直有关单位,省内各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按照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6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及我省相关工作安排,现面向全省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资质的单位,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6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

申报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重点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对接产业需求和突出数字技术的范围进行选题,申报选题要体现本地区本行业特色,能推动攻坚关键技术或解决发展难题,要具有广泛影响力号召力,能吸引全国范围内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研修。开展研修项目的班次时限、参加人员、课程师资、经费报销等有关要求,要符合相关规定,确保高质量完成入选项目。

各地各部门请于2026年1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6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6年高级研修项目推荐表》(附件3),以及纸质及相应可编辑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每个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原则上应至少报送1个选题,鼓励具备条件和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等单位参与选题申报,省人社厅将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如果同一选题同时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研修项目,获得推荐国家级项目的选题将不再列入省级项目遴选范围,未获得推荐国家级项目的选题可列入省级项目遴选范围。

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

(一)选题范围

选题应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对接产业需求和突出数字技术,以及我省“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将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新经济产业,航空航天、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农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化工、食品、医药、汽车、轻工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服务型制造等服务业涉及的行业领域。

(二)申报内容及程序

1.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应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原则,精心设置研修课程内容,邀请权威专家授课,可以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研修,项目应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每期线下学员不少于50人,线上学员不少于100人。

2.省级高级研修项目每期研修时间一般为4天(不含报到时间),应在2026年9月底前完成。研修学员面向全省招收,一般应是具有中高级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可适当向行业、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的专业领域或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倾斜,鼓励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参加。

3.全省拟确定20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原则上不遴选2025年未按计划完成省级高级研修项目任务的单位。省内每个国家级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原则上应至少申报2项选题,其他人才相对集中的市(地)、普通高校、大型科研院所及企业一般应至少报送1项选题。

4.各地各部门请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6年高级研修项目推荐表》(附件3)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6年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附件4),以及纸质及相应可编辑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人社厅将按照聚焦我省重大战略、服务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领域等原则,结合各申报单位以往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实施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择优遴选,印发2026年度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

5.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财政资助的方式保障,可列支研修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研修发生的必要费用,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一般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项目办班经费依据《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期资助经费上限为5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研修项目的推荐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选题,申报内容要贴合选题范围,突出时代性、前沿性和实用性,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关,切实发挥研修项目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能力作用,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相关申报表,并按管理权限及时报送至各市(地)人社局、省直主管部门、中直有关单位或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各地各部门(含省内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负责汇总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选题,并填写相关推荐表,在规定时限内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

(三)承办单位为企业的,须能开具培训费发票。申报单位和承办单位均需准确提供相关联系信息,并确保及时接听答复相关人员电话咨询。入选研修项目选题的单位,须按规定组织实施研修项目,积极落实有关要求,自觉接受省人社厅的统筹管理,确保经费合规使用。

联 系 人:张亚民  郭佳男,电话:0451-87130170

电子邮箱:hljrstzjc@126.com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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