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创业推进计划的要求,加力实施“创响龙江”行动,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发展+”“职业技能+”“民生需求+”等创业模式,聚力营造以创业集聚产业、以产业承载就业的良好生态,我厅牵头起草了《黑龙江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箱:swjyzbb@163.com
(二)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创业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邮编:15003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黑龙江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