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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

【人才政策】关于申报推荐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4 10:31:19 点击次数:2455 次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各单位(部门):

    按照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2021年7月1日(含)至今,全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经批准离岗创业人员、“双肩挑”和转岗聘用人员)。

    (二)申报评聘资格条件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评聘条件>的通知》(黑人社规〔2017〕20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一)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根据申报评聘条件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经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排序等程序,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送推荐人选。

    (二)各市(地)所属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经行业主管部门复审,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审核、排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省直属事业单位推荐人选经单位评审排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经单位评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排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以学校为单位评审排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评定与聘用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专家委员会,对全省申报推荐的聘用人选按行业(领域)分类评定,并将评定拟通过人员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确认函》。
    (三)各事业单位按照岗位管理规定程序,具体履行聘用手续。

    四、报送材料

    (一)《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21年)》(附件1)一式二份;

(二)由市(地)、省直属单位、省直主管部门、省属公立普通本科高校填报的《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

(三)《二级岗位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及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岗位聘用证明材料、工资审批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所获奖项、表彰奖励、主持项目、基金支持、特殊津贴、任职证书、成果转化效益证明等与申报评聘资格条件相符合的相关佐证材料;

(五)有关部门、业界知名人士的评价、认定、推荐材料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六)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材料的认定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五、报送时间

请各市(地)、省直各单位(部门)、省属公立普通本科高校于2021年10月11日至15日,将推荐人选及材料(含各种表格电子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人:郑旭,电话:0451-87130172、87937896。

    六、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申报推荐工作事关我省事业单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涉及专业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请各地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将申报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相关人员,做到应知尽知,避免疏漏,并做好组织实施和相关服务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提供便利条件。

(二)由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行条件、程序和总量控制,请各地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申报评聘条件及规定程序,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按时推荐报送。

1.各地各单位(部门)应从事业发展需求、人才队伍建设和规范人事管理出发,科学合理控制申报推荐人员数量。原则上省直各单位(部门)、省属公立普通本科高校二级岗位空额的60%为评定数额,哈尔滨市二级岗位空额的50%为评定数额,其余市(地)二级岗位空额的30%为评定数额,各地各单位(部门)可按照评定数额120%的比例择优排序推荐报送(具体推荐人数可提前与省人社厅核对,延聘人员不占岗位和推荐数额)。没有空额的省直单位(部门)可择优推荐报送1人。

2.推荐数额可在市(地)、省直单位(部门)范围内统筹使用。

3.审验精选报送材料,与申报评聘条件无关的论文、论著、省部级以下奖项、项目成果等不应报送;

4.各市(地)、省直各部门等报送单位应对排序后的推荐人选通过适当方式面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推荐报送。

(三)申报人员和推荐单位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工作岗位(职称、职责)进行申报,对诸如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具有高教、卫生双职称人员,应明确其申报推荐行业(系列),不得兼报。

(四)申报人员和推荐单位应规范填写表格。其中,二级岗位申报表所填报的内容应归类准确无误,填报顺序应与申报目录和报送材料顺序一致,因个人填报错误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五)严格申报推荐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欺瞒申报、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处分,处分期间不得再次申报;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徇私舞弊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申报推荐评定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报备工作要求,在组织申报、材料收集、单位评审、研究排序、推荐上报等环节,可采取分时段、分批次、网络视频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工作场所的消杀和工作人员防护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遇有重要问题,请提前及时与我们沟通。

 

附件: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21年).doc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3.二级岗位申报材料目录.doc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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