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现将我市202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予以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4%;
(二)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为6%;
(三)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2%。
二、指导意见
(一)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比较平稳、工资水平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按照基准线标准执行。
(二)对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人均工资低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企业工资水平大幅低于行业工资水平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执行;对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人均工资大幅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企业工资水平大幅高于行业工资水平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在基准线和下线区间执行。
(三)对于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按照下线标准执行。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以不增加或适当降低工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组织实施
各级人社部门应做好202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宣传工作,加强对辖区内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工资权益。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参照202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特别是工资增长重点向关键岗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和技术技能岗位倾斜。企业订立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报人社部门审查备案。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