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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解读“民营经济45条”|这11条满是民营企业的市场和商机

发布时间:2022-12-01 10:06:50 点击次数:2494 次

 截至2021年,民营经济贡献了黑龙江省40%以上的投资和税收、5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80%左右出口额、90%以上市场主体。黑龙江的民营经济已占全省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但这远远不够,要提高民营经济在我省经济总量中的占比,要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广阔的舞台去释放活力和创造力。

 日前出台的《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简称“振兴发展民营经济45条”)首先在第一方面强调了强信心,紧接着在第二个方面就提到了“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七方面共“45条”,仅第二方面就占了11条,足见我省对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广阔舞台的重视程度。黑龙江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局长崔玉冬表示,整个第二方面就民营企业进入行业领域这块,我省已有政策从来没有规定得这么详细过。

 “对于民营企业来说,这11条每一条每句话都充满着市场机遇和实现更大发展的可能性,民营企业有市场、有舞台、有空间才能发展壮大起来,也充分激发了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活力。”谈到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这部分,黑龙江省东北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振兴发展民营经济45条”起草组成员张宏僖说。

 民营企业能够进入哪些领域?11条内容里蕴藏着哪些商机?张宏僖分析了其中释放出的多个利好信号。例如,在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方面,提出各级市场准入部门对不予受理事项要出具书面理由,并主动报上级市场准入部门;针对复杂问题,上级市场准入部门应建立会商机制,需国家市场准入部门批准的,依法依规积极帮助向上争取。这其中提到的对不予受理事项要出具书面理由、主动报上级市场准入部门、依法依规积极帮助向上争取等内容,不仅明确了态度问题,也让上级市场准入部门对下级市场准入部门形成一种直接考核机制。

 在提升民营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方面,提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物业管理、餐饮、会务、用车、咨询等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相关服务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和市场化原则,可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提供。这意味着日后在这些领域,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其中。对于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比较关注的份额问题,“45条”中提出,对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确保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达到30%以上,这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享有更多的市场红利。通过政府首购、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在黑龙江率先应用,对实施首创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支持,让民营企业可以在龙江安心地创新创业。

 在助力民营企业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方面,提出过公益广告、展会推介等方式,塑造绿色龙江、黑土优品等特色产品形象;对民营企业参加境内境外线上线下展会产生的参展费、展位费等,按规定给予补贴。不管是公益广告还是费用补贴,都是实打实的支持。另外,还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海外仓建设,对省级海外仓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除了奖励,海外仓建设更重要的是一种对现有跨境物流运输方案的优化和整合。

 在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加强合作方面,支持驻省央企、地方国企与省内民营企业在技术研发、产业链延伸、原料供给、产业配套等方面开展合作,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将产业链条相关环节依法依规委托给省内民营企业。这尤其为省内民营企业与央企、地方国企合作带来支撑。

 在支持民营资本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面,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已建成和新建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的重组、置换和投资。这也意味着我省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也将向民营企业做更多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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