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 报
2022年1月12日,民政部官网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民发〔2021〕111号),在全国90万个社会组织中表彰281个全国优秀社会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
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什么是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力促进了我国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广大社会组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党的建设突出、自身建设过硬、发挥作用显著的先进社会组织。当前,我国正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通过表彰先进社会组织,有助于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组织正能量,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建功立业。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组织领域的一项重要表彰,自2004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四次表彰活动。本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坚决贯彻全面从严要求,切实做到依规评选、严格把关,经推荐审核、意见征求、社会公示等程序,民政部最终确定了表彰名单。下一步,民政部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跟踪监督,推动受表彰社会组织高标准治理、高质量发展,确保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民政部的《决定》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各领域社会组织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社会组织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守正创新、诚信自律,自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以“促进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使命,充分发挥黑龙江省5A等级社会组织作用,通过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赋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开展过程中,坚持政治引领,树立了“以党建促会建,以党务促业务”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的业务发展,以“红色引擎”推动协会工作向纵深发展。围绕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提高专业能力、创新业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发挥专业组织智囊作用,助力政府决策;立足企业需求,引领高质量发展。以“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为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公信度日益提升,展现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促进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