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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6 10:25:00 点击次数:222 次

根据黑龙江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有关规定,决定遴选聘任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律师事务所1家。


二、聘任期限

聘期3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记载为准。


三、服务内容

1.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公平竞争审查;

3.为重要改革事项、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出具法律意见;

5.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和敏感案(事)件以及重要舆情处置等提供法律服务;

6.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

7.其他涉法工作。


四、报名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具体条件和要求:

1.依法设立,具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声誉良好,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具备较强的法律研究和实践能力,能够组建10名以上精通行政法、民商法的执业律师服务团队;

4.熟悉省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乐于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5.能够每周至少二天派驻1名法务服务人员在厅工作。

(二)派驻法务服务人员具体条件和要求: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社会责任感强,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应具有3年以上法律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3.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的情形;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处理公文;

5.能够适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作需要,遵守工作纪律;

6.熟悉省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乐于从事政府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工作;


五、报名资料

1.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律顾问单位遴选报名表(附件);

2.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3.本所基本情况说明;

4.5年执业情况说明;

5.符合报名条件的承诺书;

6.拟派驻人员基本情况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7.服务团队成员基本情况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102817时截止。


七、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邮寄或直接报送至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邮寄报名的,请同时通过电话联系、确认。联系人:李天骐,电话:0451-82620769,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邮政编码:150090


八、聘任费用

(一)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费为每年99800元。律师事务所向派驻法务服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向派驻法务服务人员支付费用;

(二)律师事务所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时,代理费标准为每件5000元(至诉讼终结),代理其他诉讼案件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合理确定代理费用。

附件: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律顾问单位选聘报名表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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