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力实施“创响龙江”行动,优化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环境,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发展+”“职业技能+”“民生需求+”等多元创业模式,近日,省人社厅会同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若干政策措施》,聚力营造以创业集聚产业、以产业承载就业的良好生态,为龙江创业者送上全方位政策“大礼包”。
政策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明确设立黑龙江省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创业街区打造、创业服务提升及创业活动开展。在贷款支持方面,鼓励市、县结合实际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切实解决创业者启动资金难题。
在补贴支持方面,政策将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不低于10000元、不低于5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具体标准由各市(地)统筹确定。同时,做优“马兰花”创业培训品牌,每年开展创业培训1万人次以上,按规定给予每人最高2000元培训补贴,提升创业者实操能力。
在创业服务保障方面,政策提出建设专业化创业指导团队,市、县级人社部门建立创业导师库,组建省级骨干创业导师服务团,开展走基层、边境行等活动;实施省级创业指导工作室建设项目,每个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扩大创业孵化载体服务供给,动态建立重点创业孵化载体目录,对优质载体按档次给予30万元、50万元、80万元补助;布局产创融合创业街区,对遴选的优质街区给予40万元、60万元补助。此外,我省将构建“创响龙江”品牌赛事矩阵,对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获奖主体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来源:黑龙江日报(记者 王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