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6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精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感召下。黑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沙育超、宣教处处长于庆华、科长汪晓松、冷旭一行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调研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黑龙江省东北民营经济研究院。

会上,省民促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省民营经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宏僖出席并作了汇报,省民促会常务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吕佳一、常务副秘书长秦光齐陪同会见,张宏僖常务副院长对省民促会、省民研院各版块工作及民营经济课题研究、“民营经济参考”内刊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谋划2018年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相关工作及对我省民营企业家评价、表彰等内容进行了汇报。

会上,沙育超副主席充分肯定了省民促会、省民研院的工作成绩。指出龙江经济正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企业活力是破解我省民营经济偏弱,补齐短板,实现我省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会上,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的总体要求,就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进行了探讨。

民营经济是伴随改革开放诞生的,有人说民营经济是在夹缝中生存和发展起来的,有着极强的生命力。改革开放40年间,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小到大、从本土到跨国。在吸纳就业、创新能力、缴纳税收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可谓群体大、数量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企业家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阶层,是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是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建议每年要对我省民营企业家进行评价、表彰,特别是我省民营企业纳税和营业收入百强,应给予精神层面和物质层面的双层奖励,树立典范、鼓励先进,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创新。这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让我们集全省之力,团结起来,共同为我省民营经济的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