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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政策】【权威解读】黑龙江省出台22条措施护航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2-08-22 14:31:00 点击次数:695 次

一是开展高校毕业生岗位扩容行动,通过拓宽基层就业空间、支持创新创业和灵活就业等4项措施,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三是开展高校毕业生政策赋能行动,通过促进企业吸纳就业、优化创业扶持政策等2项措施,完善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现理想、发挥价值的政策环境。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

五是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等3项措施,压实落靠各地各部门工作责任,凝聚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是在工作落实上更聚焦。对标国家政策的方向性要求,创新开展高校毕业生岗位扩容、高校毕业生精准服务、高校毕业生政策赋能、青年群体就业帮扶“四个行动”,推动载体更务实、措施更精准、抓手更具体,构建起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工作体系。同时,在岗位扩容行动中,以实施我省大项目拉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三项计划”为牵引,最大限度挖掘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

三是在服务举措上有创新。一方面,优化高校毕业生政策性岗位招聘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通过平台统一发布招聘信息,便利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另一方面,吸引青年群体到我省建功立业,支持博士毕业生到我省开展博士后创新研究,新入站全职博士后,省财政连续2年每年给予10万元补助,在站博士后可申请最高30万元科研资助经费,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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