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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通知】关于举办“区域国别法学与涉外商事法治”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0 13:20:00 点击次数:79 次

各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省直各部门,省属公办本科高校,驻省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6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黑人社函〔2026〕141号)有关要求,由牡丹江师范学院承办的“区域国别法学与涉外商事法治”高级研修班,定于2026年6月26日至30日在牡丹江市举办,请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有关要求,围绕涉外法治建设、司法合作前沿、区域国别法务实践、数字法治、涉外区域边界、区域国别涉外商事高科技法律规制等设置课程,邀请国内高水平专家学者授课,采取主题报告、庭审观摩、分组研讨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研修,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研修对象

全省范围内区域国别法学与涉外商事法治相关领域具有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司法、行政执法、商务、自贸区和高校法学院系的骨干人才等。本期培训线下50人(按照报名先后额满为止),线上不少于100人。

三、报名方式

请各地各部门尽快确定参加研修人员名单,参加研修人员请于2026年6月18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附件2)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高研班报名-姓名-单位”。报名完成后,承办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工作人员将以电话或者微信方式予以通知。研修开始前未接到参训通知,即表明审核未通过。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2026年6月26日-30日(26日报到,27日-30日研修)

(二)研修地点:牡丹江师范学院实训楼(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牡丹江师范学院)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各部门积极选派研修人员,确保研修对象精准,学有所用。研修期间,各学员要严格遵守研修纪律,切实遵守学习研修、安全管理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课。对于无故旷课人员将对所属单位进行点名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取消研修资格。

(二)研修人员需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800字左右),并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三)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牡丹江师范学院基地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研修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研修发生的必要费用可由资助经费列支。研修班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自行承担,学员住宿费可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五)参训人员如有变化,请提前三天及时联系承办单位。

六、联系方式

1.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

联系人:李洪福

联系电话:13604537685                  

工作邮箱:fxy_xslt@163.com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郭佳男

联系电话:0451-87130170

附件:1.高级研修班课程安排表

      2.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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