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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通知】关于举办“‘十五五’期间黑龙江省低空空域规范管理与安全体系共建”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4 09:43:00 点击次数:250 次

各市(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省直各部门,省属公办本科高校,驻省有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6年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黑人社函〔2026〕141号)有关要求,由佳木斯大学承办的“‘十五五’期间黑龙江省低空空域规范管理与安全体系共建”高级研修班,定于2026年5月24日至28日在佳木斯市举办,请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研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围绕低空经济政策法规、空域规范管理、安全体系共建、无人机应用技术、典型案例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综合能力提升等设置课程,邀请省内外高水平专家学者授课,采取专题研讨、主题报告、现场教学、校企研学、学术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研修,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研修对象

全省范围内低空经济相关领域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无人机研发工程师、低空领域技术负责人及森林、消防、公安、应急、水务、植保、测绘、林草,文旅等行业一线专业技术骨干;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重点是“专精特新”无人机企业技术研发人员、质量控制人员及民营低空服务公司的运营管理人员;大中小学及中职院校无人机专业教师,科创教育工作者等。本期培训线下50人(按照报名先后额满为止),线上不少于100人。

三、报名方式

请各地各部门尽快确定参加研修人员名单,参加研修人员请于2026年5月20日17: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将加盖公章的《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附件2)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高研班报名-姓名-单位”。报名完成后,承办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工作人员将以电话或者微信方式予以通知。研修开始前未接到参训通知,即表明审核未通过。

四、研修时间和地点

(一)研修时间:2026年5月24日-28日(24日报到,25日-28日研修)

(二)研修地点:佳木斯大学A院思源楼121教室(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各部门积极选派研修人员,确保研修对象精准,学有所用。研修期间,各学员要严格遵守研修纪律,切实遵守学习研修、安全管理和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课。对于无故旷课人员将对所属单位进行点名通报,情节严重的将直接取消研修资格。

(二)研修人员需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论文或交流材料(800字左右),并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三)研修人员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佳木斯大学基地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研修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他研修发生的必要费用可由资助经费列支。除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承担外,均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五)参训人员如有变化,请及时联系承办单位。

1.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廖立丹

联系电话:18946446355   报名二维码:


工作邮箱:liaolidan8@qq.com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郭佳男

联系电话:0451-87130170

附件1:高级研修班课程安排表

附件2: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13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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