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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通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4-02-06 13:57:00 点击次数:247 次

2023年,省人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坚持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2023年度开年第一次集体学习就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厅党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展开了学习研讨。厅党组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扎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切实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作用,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听取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汇报。

二是落实落细法治人社建设任务。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目标任务,印发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细化了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工作精准落实。

三是启动全省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法治人社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市(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积极申报并评选出一批在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上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优秀典型,不断激发法治人社建设的内生动力。

(二)坚持健全完善人社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人社领域法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就业、社保、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领域政策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制定《黑龙江省关于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确保2024年全面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印发实施《黑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进一步堵塞管理风险漏洞;制发《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工法律维权服务季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公益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政策宣传及权益维护工作;出台《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聘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围绕建设创新平台引才聚才育才,用好用足“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全方位培育引进留住用好各类优秀人才,厚植人才创业沃土,充分释放创新活力。

二是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对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存在的无上位依据或与上位依据明显抵触、违规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或增加其义务规定等问题,逐一提出了审核意见,保证了我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规范。

三是落实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8月1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保留地方性法规3部,保留省政府规章1部;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28件,其中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24件,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42件,其中保留212件,修改3件,废止27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3年,向哈尔滨新区、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赋权19项,均在厅网站公示,全部流程结果网上可查。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发了《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格式》《黑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行政执法执法流程和文书范本》,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使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行政执法处室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由厅法规处指定专人负责合法性审核,2023年法核重大执法决定1起。全面推行“四张清单”,共梳理出全省人社领域不予行政处罚7项、从轻行政处罚26项,及时制定《黑龙江省人社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黑龙江省人社部门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并在厅网站对外公示。  

二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全面推进监管工作,将“对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劳务派遣情况的监督检查”列入2023年全省联合抽查计划,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发起联合抽查任务,依据确认的抽取结果、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对在实地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抽查任务完成率达100%。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结合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情况,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档案。落实失信联合惩戒,2023年我厅向“信用中国”(黑龙江)推送失信联合惩戒对象1个,由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开展对市地政府根治欠薪工作考核,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行业为重点,起底式持续排查欠薪隐患,综合施策解决欠薪问题。

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智能化推进执法证件管理,全厅行政执法人员16人、执法监督人员4人全部录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组织省、市、县三级人社部门1.5万名干部职工学习人社领域78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300多个常用文件,全面培育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严把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入口关”,实行劳动保障监察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3年通过组织培训、集中考试、资格审查、证件发放等环节,为全省190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发放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四)坚持做实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强化对下执法监督。每年不定期抽查各市地投诉举报渠道是否畅通、首问负责制是否落实等,春节前,对部分在哈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接待场所、农民工维权服务窗口开展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纠正。2023年8月对全省窗口单位开展了“四不两直”检查,对全省13个市(地)及26个县(市、区)人社部门就业、社保、人才服务质量效能持续开展暗查暗访,对“办不成事”窗口设立不够规范、服务设施设备不够完善等问题,督促各市地认真反思总结、整改到位。

二是提升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高标准填报法治建设情况数据,完成法治建设督察管理平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地方立法、建设法治政府、严格公正执法、建设法治社会等板块的录入工作。开展执法案卷线上评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线上评查工作的通知》,指导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地)法制机构录入行政执法案卷并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及5个所属县的人社部门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抽查,考评打分。经评查,抽查案卷均达到优秀水平。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积极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外聘法律顾问单位参与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41件,参与研究重大合同和重要法律文书等30件,参与民事案件4件。发挥厅内现有公职律师作用,积极参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政争议案件答辩等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提升办案能力水平、预防重大法律风险方面的作用,有效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五)坚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严格落实普法主体责任。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印发《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制发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突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宣传周”活动,采用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集中订购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书籍等形式开展宣传。组织开展全省“普法宣传月”活动,制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知识帖,解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活动期间,全省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386场次,参与活动8268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72万份,服务企业2383家,服务受众34.5万人次。

二是加强新媒体在普法中的应用。利用公共服务大厅电子屏、办事窗口、宣传展板,以及“龙江人才”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宣传《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着眼于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面向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帮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帮助、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持续打造常态化法制化人社队伍。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经办服务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系统练兵比武和法治知识竞赛活动。举办2023年度“强能力作风、建法治人社”全省人社系统业务技能大赛,突出以学为用、以练为战、以干为先,推动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2023年10月26日-27日,在人社部牵头,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全国普法办联合主办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2023年全国人社法治知识竞赛现场赛上,我省5名选手与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支队伍、155名选手同场竞技,以团体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荣获二等奖。

二、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龙江、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统筹立改废释,加大重点领域立法。加大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实践,进一步健全人社惠民法规政策。

(二)开展省级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示范创建主体在现实工作中大胆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创新发展、晋位争先,带动提升全省人社法治建设水平。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

(四)推进劳动关系领域监管执法。大力推进根治欠薪冬季攻坚战,压实属地责任和欠薪主体责任,推动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推动和谐企业创建,构建龙江特色劳动关系体系,提升调解仲裁化解争议能力,优化智慧调解仲裁信息系统,提升争议多元处理质效。

(五)多措并举深化普法渗透力,常态长效宣传人社领域法规政策。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尊崇法治、敬畏法治。发挥“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普法的趣味性、互动性。常态化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和法治知识竞赛,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普法活动,增强学法用法自觉。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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