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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动态】黑龙江:将优秀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

发布时间:2022-11-03 11:12:00 点击次数:257 次

黑龙江省印发《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打破原有高层次人才认定分级壁垒,将优秀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范围,给予政治、生活、工作等全方位激励保障,引起了积极社会反响,激发更多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一是优分类,聚英才。根据市场、行业和社会评价以及能力贡献,将高层次人才分为A类至E类五个类别,按照相应类别享受待遇和服务,推动人才服务精准化、优质化、高效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推动高技能人才纳入B-E类,即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拔尖人才、省部级骨干人才和梯队储备人才范围。

二是优待遇,提地位。将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和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纳入B类即国家级领军人才范围,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奥运会金牌获得者等享受同等待遇,高技能领军人才地位得到前所未有提升。

三是优服务,促发展。完善住房、子女教育、就医、出行等方面服务保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住房保障方面,加大人才保障住房、人才公寓建设力度,合理降低人才购房、租房成本。子女教育方面,B类及以上人才子女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可根据人才意愿安排入学。医疗和出行方面,进一步畅通就医绿色通道,享受出行贵宾和快捷通道服务。

四是优储备,强激励。突破年龄和身份限制,将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金牌获得者纳入E类即梯队储备人才范围,与省内就业的“双一流”高校博士等享受同等待遇,强化优秀青年技能人才储备,激励更多青年技能提升、技能成才。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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